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通知
镇属各部门:
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树立良好政府形象,建立勤政、务实、清廉、高效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章理事、照章办事,经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一)镇干部因病、因事不能到岗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假一至三天由党委书记审批,超过三天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到岗者视为旷工,惩扣绩效奖100元/天。
二、出勤签到制度
(一)周一至周五干部出勤实行签到,并注明去向;
(二)工作日签到时间为每天8︰30前,党政办每月一汇总干部出勤签到情况。
(三)因公出差或请假期间无法签到的由办公室统计,并在月汇总表中注明。
(四)上班期间,需提前离开岗位的,必须给党委书记请假,实行党委书记直接查岗考勤。
三、值班制度
(一)所有干部周一至五按值班安排表值班;周末按每组两人安排值班。
(二)周末值班人员因事不能值班的必须由本人找人替岗,值班领导找领导代班,值班人员找值班人员代班;
(三)无故缺岗又没找人替岗的,惩扣相关责任人100元/天;
(四)如遇突发事件或工作需要,全体镇干部仍须按要求上岗;
(五)周末值班,每组发400元值班补助;
(六)所有镇干部每周在镇上住宿不少于2天;实行指纹签到。
四、工作纪律
(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管和本职工作及上级相关单位交办工作,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被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点名批评和通报的,惩扣相关责任人500元/次;
(二)未按要求完成报表、资料等各类上报件,被上级相关单位通报的,惩扣相关责任人500元/次;
(三)未按要求参加上级会议被相关单位通报的,惩扣相关责任人500元/次;
(四)未按要求完成镇上安排的阶段性工作或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惩扣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五)驻村干部与联系村工作同惩;
(六)禁止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上班时间到娱乐场所逗留,发现一次惩扣200元/次;
(七)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值班表严格值班,遵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和规定,凡发生被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惩扣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各200元/次;
(八)办公室人员和周末值守办公室人员,必须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星期一至星期日白天值班电话不能开通呼叫转移。凡出现办公室电话无人接听或规定时间内开通呼叫转移惩扣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九)镇干部参会必须准时。无故迟到处认识费50元/次;无故缺席处认识费100元/次。
二、政府内务及财务管理制度
(一)差旅费管理
1.因公出差,需由办公室填具派差单,主要领导审批。
2.开会出差凭办公室会议通知,办事报表出差需请示主要领导同意。
3.实行费用包干,开会的每天补助130元,办事报表的每天补助50元,以通知或实际天数计算。
4.住宿费报销以实际发生为准,出差地有住房的一律不报住宿费。出差地没有住房的,需先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并严格住宿标准,县内每晚不超过150元,县外省内不超过300元。住宿费需出具正规***,否则不予报销;省及以外按文件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管理
1.政府因公接待由彭冬冬具体负责安排,并填具派餐单,用餐后立即签单认可,每月汇总结算。
2.原则上一律在政府食堂用餐,接待标准一般不超过350元/桌(不含酒水),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400元/桌。
3.如需到政府食堂外用餐,需经办人员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并坚持接待标准,实行现金结算,禁止签单。
4.禁止饮用瓶装白酒,禁止发包包烟,烟酒***一律不入账报销。
5.严禁干部在外随意宴请客人,原则上干部不报销生活费。
(三)用车管理
1.下村、到县开会、办事等原则上一律不报销租车费。
2.如因特殊或紧急情况需租车的,经主要领导同意并填具派车单后才能租用车辆。由租车人垫支租车费,后按财经要求予以报销。严禁干部租车签单,政府不直接和车主结账。
3.租车费用原则上不得突破以下标准:下村一个村不超过50元,下村一天不超过200元,到新政一次不超过150元,南充一天不超过350元。
(四)办公用品管理
1.严禁干部个人在外签单购买办公用品。
2.根据办公需要,各干部所需办公用品报彭冬冬同志处登记,报请书记、镇长同意后,与财政所一道统一现金购买,并登记造册,严禁签单。
(五)财务审签
1.财政所、农业代管中心财务支付***需分管领导、镇长、党委书记同时审批后才能进行支付。
2.财政所、农业代管中心银行印签留存严格按上级规定执行,镇长必须留存印签并妥善保管。财政所、农业代管中心支票密码器交由党委书记管理。
3.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财务审签,特殊情况不超过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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