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号为信20170904077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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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0日发表
整改任务 | 南充市阆中市三岔路11号(原阆中市财政局宿舍小区)乱搭建,建筑垃圾长期裸露堆放,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
责任单位、责任人 | 责任单位:阆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责任人:罗文权 |
联系电话 | 136****0909 |
整改措施 | 鉴于该信访件为重复信访件,我市已办理并制定了整改方案,且已在有序推进,决定继续执行原整改方案。(一)已完成整改情况1. 立即清除占道垃圾。2017年9月3日,保宁街道办事处督促小区改造施工方,已于当日晚间将小区内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并由郎家拐社区居委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小区日常清洁卫生进行监管,保持小区消防通道畅通、环境整洁。2. 及时跟进宣传疏导。为让周边群众充分理解和信任,市城管局、保宁街道办事处、郎家拐社区居委会于2017年9月6日组织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居民代表举行了座谈会,对该小区改造工作进行了解释和疏导。目前姜泽枢房屋恢复工程已停工,待小区改造纠纷全部化解后,再进行施工。(二)继续推进问题整改为妥善解决群众纠纷,加快小区改造进度,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周拿云为组长的纠纷调解小组。由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保宁街道办事处相互配合,在2018年6月30日前将纠纷全部化解,完成该小区的改造工作。 |
整改目标 | 1.清除占道垃圾2.及时跟进宣传疏导3.加快小区改造进度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清除占道垃圾已完成.2.及时跟进宣传疏导工作已完成.3.已成立纠纷调解小组,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4.下水管网铺设已完毕,小区地面硬化已全部完成,待恢复房屋主体已完工,小区原貌已基本恢复, 整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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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5 11:04:4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