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卫生健康局关于暂停部分预防接种服务的通知
各乡镇(地名)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慈念医院:
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传播扩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预防接种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的接种服务以及狂犬疫苗接种均按常规接种正常开展;
二、其余预防接种服务全部暂停;
三、本通知自2020年1月31日起执行,各接种单位要负责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恢复预防接种服务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17—6306120(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
阆中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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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暂停部分预防接种服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