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委目标办反馈巡察情况
2020年10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正式结束对区委目标办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在区委1号楼106会议室召开了巡察工作意见反馈会。会议由区委目标办主任姚明照主持,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晓明,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唐玉梅、副组长樊林、成员夏季,区纪委党风室负责人文明春,区委组织部组织一股副股长唐旭,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谭海涛出席会议,区委目标办全体干部参会。
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区委目标办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对中、省重要精神传达不到位,学习方式单一,学习效果不佳,流于形式;履行职责使命和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主动性不够,工作按部就班、见子打子,督查工作制度执行不严,一定程度存在好人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存在迎检“做盆景”、督查“讲排场”、督办“发文件”现象;财经纪律落实不到位,加班用餐管理不严格,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报销个别事项***不齐全。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建工作质效不高;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执行有偏差;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流于形式,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待加强,对党员干部管理粗放简单。
会上,姚明照同志代表区委目标办班子做表态发言,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下一步,区委目标办将全面进入整改阶段,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17-3351196;邮箱:1220030182@qq.com;邮政编码:63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