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歌舞扰民不听警告将被罚款
《南充市市辖城区广场歌舞管理办法》今日起实施
广场歌舞扰民
不听警告将被罚款
大姐,请你们在跳广场舞的时候,一定要做到文明参与,不要影响到其他群众。9月29日晚8时许,顺庆区城管执法分局执法人员来到市北湖公园,向广场歌舞爱好者宣传《南充市市辖城区广场歌舞管理办法》(如图)。按照该《办法》,今日起,广场舞如果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又不听警告,负责人将被罚款200元至500元。
从我做起广场舞音量变小了
作为一项大众娱乐健身项目,广场舞在我市已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市北湖公园、滨江大道、人民广场、玉带路等处,甚至是邮票绿地,到处都是广场舞者的身影。在不少市民眼里,广场舞已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
当晚7时30分许,北湖公园广场上多支广场舞队伍各自拉开阵势。与以往不同的是,各自队伍的音乐声音已经有所降低。
前段时间,我们从报纸上了解到相关部门出台了广场歌舞管理办法。不少广场舞者当场表示,将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跳舞,坚决将音量降低到规定范围。
以往来公园散步,每次听到广场舞高分贝的音量,就让人感觉烦躁不安。采访中,很多市民明显感觉到,广场舞开始变得不扰民了。
重拳整治广场舞可以更规范
今年9月5日,《办法》出台,确定从10月1日起,对市城区占用城市广场、人行道、公园、码头等向公众开放的户外公共场所,并使用音响设备开展的唱歌、跳舞、表演等健身娱乐活动,进行严格管理。《办法》对广场歌舞开展的时间、地点、音量等都有了明确的限定。公园、广场开展歌舞的时间为,8:00至11:00、15:00至21:00;占用人行道、码头等开阔地带的,仅限于19:30至21:30。同时,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周边200米以内及其他非指定地点严禁开展广场歌舞。
《办法》的出台不是不让群众开展广场歌舞活动,而是让大家更合理有序地开展。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办法》从10月1日起施行,9月26日至30日是动员阶段,城管部门每晚派出多路执法人员分赴市辖城区各主要广场歌舞聚集点,对参与广场歌舞的团体、组织及个人进行规劝。从10月1日起,城管和各相关部门将对不规范的广场歌舞活动进行严格整治。如果广场歌舞干扰他人生活,将首先进行警告,警告无效,将对负责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