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临时摆卖区的通告
关于设置临时摆卖区的通告
根据我县创建卫生县城、文明县城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县城的市容秩序,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结合县城管理实际,经县政府同意,我局在部分路段设置临时摆卖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立8个临时摆卖区。临时摆卖区实行分类设置、限时经营,设立公示牌,划定区域,明确经营项目、经营时间。
二、各临时摆卖区情况
①沿江中路(明华酒店至红旗路路口)。摆卖品种:水果、蔬菜、农副产品;摆卖时间:6:00-19:00。
②县长线局侧(时代峰景斜对面)。摆卖品种:水果、蔬菜、农副产品;摆卖时间:6:00-19:00。
③工业大道中石油加油站旁。摆卖品种:水果、蔬菜;摆卖时间:6:00-19:00。
④农丰路。摆卖品种:农具、刀具、农副产品;摆卖时间:8:00-19:00。
⑤翠湖居门口。摆卖品种:水果、蔬菜;摆卖时间:6:00-8:00。
⑥怀集新城门口对出沿江路。摆卖品种:水果、蔬菜;摆卖时间: 6:00-8:00。
⑦汇城豪庭侧(金鸡桥侧)。摆卖品种:水果、蔬菜;摆卖时间:6:00-8:00。
⑧海景花园对出沿江路段。摆卖品种:水果、蔬菜;摆卖时间:6:00-8:00,16:00-19:00。
以上各摆卖区具体摆卖区域以划线为准。
三、摆卖区内经营者必须自觉遵守摆卖区各项管理制度,在限定的时间和划定的区域内摆卖,自行收集所产生的垃圾,并将垃圾投放到指定收集点或垃圾桶,禁止将垃圾扔到路面、河道。违反规定的,由城管人员进行劝告;屡教不改的,我局有权禁止其摆卖。
四、从2015年 10月19日起,除临时摆卖区外,城区其他范围严禁占道经营摆卖。县联合整治工作组将开展全面的专项整治,对违反规定占道经营摆卖的,将依照有关法规予以查处。
五、我局可根据县城管理的需要,对临时摆卖区的设置、经营范围、经营时间进行调整。
以上各项规定,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怀集县市政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