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群众为民务实
近年来,搬罾镇紧紧围绕打造服务型基层党组织、转变干部作风的目标要求,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做好农村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彻底解决群众来回跑、办事难的问题。为提升镇、村干部办事效率,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在全镇推行民事代办制度,落实一村一个代办员,倾听村民诉求、收集群众愿望、办理群众事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健全领导机构。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谭四成任组长、镇长王宁为副组长的镇民事代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民事代办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推进。同时,在12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二、构建服务平台。一是成立搬罾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民政、卫计、劳动保障、医保等4个窗口,设置办事指示栏和流程牌,将各个窗口的办事流程、所需资料等内容向群众公示,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不跑冤枉路。二是设立村级民事代办点,14个村(居)设立村级民事代办点,确定1名专职工作人员。对因不熟悉办事流程、行动不便等因素不便到镇服务中心办事的群众,可在村(居)代办点委托工作人员办理,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明确代办事项。结合农村实际,确定三大类代办事项,并通过公示栏、宣传单、联系卡告知群众。一是证照代办服务类。主要包括计划生育项目审批、户口办理、医疗救助、低保五保手续、种粮补贴等。二是咨询服务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等方面咨询。三是公共事业服务类。包括计生服务、弱势群体生活、健康及信访咨询代理等事项。每项服务事项均明确了服务内容、办理流程、所需资料、办理部门等,群众根据自己所办事项的轻重缓急选择代办服务。
四、完善服务流程。代办程序主要由受理、办理、回复三个环节组成。受理环节:受理群众的代办申请,接收群众提交的代办资料;对资料不全或不属于代办范围的事项按咨询处理,明确告知申请人有关政策要求,并在代办台账上作详细记录。办理环节:对纳入的办理事项,根据不同情况,按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联办件、补办件、退回件管理,对于职责范围内能办理的,按规定时限办理,对于需上级单位办理的,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办理,对于退回件,须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回复环节:申请办理的事项办结后,将办理结果及时回复申请人,建立“民事代办台帐”运行机制,将办理结果记入台账。
五、建立监督机制。加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制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全程代办服务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管理制度,设置行政效能公示栏、意见箱、公示监督举报电话,杜绝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随意收取费用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根治“门难进、脸难看”现象,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卡上印有各个窗口工作人员姓名、电话及窗口职能,方便群众咨询相关问题、***办理情况。动员干群参与测评,每季度邀请村(居)干部、群众代表,对各个窗口服务质量进行测评。对测评不合格的窗口负责任进行约谈教育、限期整改,对测评优先的窗口设为先锋示范岗,先锋示范岗根据每季度测评结果进行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