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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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9日发表
四川省南充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7批 2017年 8 月13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 8 月20日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201708 13085 | 南充市南部县升钟镇12村11组何桂华养殖场气味刺鼻,影响周围居民生活,曾向各级环保部门反映,但一直未解决。 | 南充市 | 大气 | 何桂华养殖场存栏生猪48头,其中种猪2头、母猪9头、哺乳仔猪37头。该养殖场位于回龙场村居民集中点,距离西河不足100米,所在位置属禁养区,周边有恶臭异味,离附近最近住户不足5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是 | 责任县领导:县政府副县长邓彪;责任部门:县农牧业局、升钟镇人民政府;责任部门主要领导:梁德华、罗东升;直接责任人:陈冬明。具体负责整改工作。 目前,县环保局对何桂华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生产;何桂华存栏生猪已全部转运,养殖场内产床、限位栏、育肥圈围栏(砖柱)等设施已全部拆除,完全去功能化,沼气池里的污水已全部清理,养殖场及周围已完成消毒除臭。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在该村村委会公示栏、该养殖场及周边村民集中区域醒目位置进行了公示,组织召开了周边群众座谈会,通报整改情况和整改方案,整改时限,周边群众对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县纪委监察局对升钟镇12村村支部书记何泽炳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升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周成敖、升钟镇畜牧兽医站副站长陈斌诫勉谈话,对升钟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陈冬明给予警告处分。 | ||||||
2 | 信201708 13038 | 南充市仪陇县新县城(新政镇)从金松湖经新政镇中学至人民东路连接新县城的地下排污管的最后100米没有完工贯通封闭使用,造成800余户居民乱倒生活垃圾和生活废水,排污管将生活污水进行直排。 | 南充市 | 水 | 8月14日上午,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第7批交办的信201****3038号信访事项》后,市水务局高度重视,赓即派出调查组赴仪陇县开展工作。经现场调查核实,此信访件与中央环保督察组第4批交办201****0088号信访件反映问题相同,且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 8月14日中午,市水务局调查组会同仪陇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信访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负责人,到信访发生地(仪陇县城新政镇人民东路与董家桥交界处),实地走访和核实情况。调查组在现场看到小区旁有长约100米沟渠,董家桥跃进安置小区生活污水直排沟渠后,通过松海路提升泵站进入城市污水管网集中处理。 据了解,董家桥跃进安置小区现有居民400余户,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该段沟渠应为封闭式箱涵和污水管网,由于原人民东路周边建筑拆迁工作未完成,箱涵和污水管网封闭建设工程无法实施,导致居民生活污水无法直接进入封闭式污水管网,出现污水直排沟渠的问题。 信访人反映居民乱倒生活废水问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场踏勘核实,居民乱倒生活废水问题不属实,该区域居民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放至沟渠。 调查组在进行现场调查时,沟渠周边未见生活垃圾。据了解,仪陇县人民政府已完成垃圾清理和沟渠疏通工作,正在准备安装生活污水管道,分别接入沟渠两端的市政管网,实现污水全部收集,临时解决小区污水直排问题。 | 是 | 责任县级领导:仪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涛;责任单位:仪陇县住建局;责任单位领导:何梓北;具体责任人:张吉林。调查核实情况后,市水务局于8月14日向仪陇县政府发出《关于从速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第7批交办的信201****3038号信访事项的告知函》,要求仪陇县在完成前期临时整改工作的同时,加快推进彻底整改方案各项举措,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尽快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月14日,仪陇县政法委书记鲜明凡同志组织监察局、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信访局和新政镇,讨论研究完善整改方案。 8月14日至16日,仪陇县组织人员安装了2排共260米ND400双壁波纹管进行雨污水临时收集排放,波纹管两端接入原有箱涵进入城市排水管网,输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直排沟渠问题得到解决。 彻底整改方案设计内容如下:在该区域建设雨水箱涵及污水管网,新建涵洞两端顺接上下两端既有涵洞,周边雨水管网接入箱涵,新建污水管网收集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排入琳琅大道已建污水主管道,输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 仪陇县政府明确李涛副县长作为整改责任人,由县住建局具体开展彻底整改工作,县住建局总工程师何梓北为责任领导、编制股股长张吉林为责任人。彻底整改方案计划8月底前完成财评,9月底前完成招标,10月10日前开工,12月底完工。 | 仪陇县人民政府已启动问责程序,对该区域房屋拆除工作负责人杨军民予以诫勉3月处理;对承接该区域房屋拆除工作川北平安房屋拆除有限责任公司予以清退出仪陇市场不予执业、没收企业履约保证金5万元的处罚;对成都诚良保洁有限公司(仪陇分公司)作罚款7000元的处罚; 对环卫监察人员杨政、清洁公司管理人员刘海英、执法人员何海军进行了约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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