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县城乡规划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规划局职能简介
大英县城乡规划管理局是主管全县城乡规划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和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中长期规划、近期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2.管理全县城乡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城市勘测,负责编制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并依法实施管理,参与制定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3.参与对国家、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选址定点、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审核办理“一书三证”,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审批,并会同相关部门对规划区内一切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
4.参与土地总体规划审查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参与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建设行为,并依法对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
5.会同相关部门对历史文化名城(镇)的规划、建设、保护工作进行审查、申报和监督;对风景名胜区内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近期详细规划的报批进行初审,参与城乡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
6.对城乡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认证和外出,外来规划设计单位从事城乡规划设计进行验证、登记;组织、参与规划设计市场秩序整顿;承担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主管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并起草相关的文件和规章,指导和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勘察设计的政策、法规,并起草相关文件和规章。
8.承办县委、县政府、县规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规划局2018年重点工作
在“城市创新,乡村振兴”年 我们将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县委五届四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抢抓机遇,创新作为,继续推进城乡规划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1、是抓好收支预算执行。编好收支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
2、基于重大基础建设和城市产业发展定位,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研究新形势下城市拓展方向、城市空间结构及城市规模,开展总规修编评估工作,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为指导城市科学发展提供了蓝图和法律依据。
3、完成中心城区和产业发展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实现法定规划全覆盖。
4、开展城市综合交通分析研究,启动综合交通规划。
5、继续做好城市设计和城市双修工作
(1)全面完成战略规划、核心区城市设计规划编制工作。
(2)全面完成旧城城市风貌整治和小溪河沿线环境提升规划设计,同时开展城市公共空间环境整治方案设计征集工作。
6、按照省推进新“多规融合”示点要求,继续推进“多规合一”规划试点工作,开展“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逐步实现“规划一张图”,实现各个规划系统之间“无缝对接”。
7、深化体制改革,优化内部结构,考察学习周边市县改革经验,推进大英县执法体制改革和建筑设计所机构改革。
8、拟定2018年度全县城乡提升行动建设项目,制定项目实施目标,细化工程进度,严格序时进度。
9、配合国土部门研究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使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绿地水系等专业规划。
10、继续开展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研究。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县规划局围绕卓筒井、河边镇现有产业基础和特色,加强与各镇的沟通对接,研究特色镇村规划、产业等。
11、开展大英县基础测绘数据的研究工作,协助编制十三五基础测绘规划,按大地2000统一坐标,为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参考。
12、做好脱贫攻坚相关工作,保障2018年易地搬迁项目建设。
13、继续加强对“两学一做”学习活动的开展,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开好专题学习研讨会及专题组织生活会。
1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优化规划编制、审批流程,减少自由裁量权空间,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从根源上防止腐败的产生。
15、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调研学习、交流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方案设计和审查审批水平,提升规划队伍综合业务素质;完善竞争创优机制,积极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规划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大英县规划局机关、大英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大英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规划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规划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2.50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数251.67万元增加了0.83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基本持平。
(一)收入预算情况
规划局2018年收入预算252.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5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规划局2018年支出预算25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00万元,占78.02%;项目支出55.50万元,占21.9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52.5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50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204.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规划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2.5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51.67万元增加0.83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04.17万元,占80.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8万元,占9.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7万元,占3.44%;住房保障支出14.87万元,占5.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
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49.7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5.4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聘请专家的评审费。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9.5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参公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9.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聘请乡村规划师经费,聘请规划督察员工作经费,规划执法工作经费,新农村规划建设培训及图集更新等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94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4.7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规划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7.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2.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规划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0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2.6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持平
2017年与2018年年初预算均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3.3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接待设计单位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持平
2017年与2018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规划局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规划局2018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1万元,其中:培训费3万元,差旅费8.1万元。
(一) 本年度没有安排会议费预算支出。
(二)培训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200%。主要原因是规划局注重了对员工的知识和业务能力较重视,提供机会让员工提高技能和专业能力,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三)差旅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170%,主要原因是全县的规划和设计项目增多,需要下乡服务的增多。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规划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规划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规划局下属大英县规划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大英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大英县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2家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5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2.95万元,下降1.5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规划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规划局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规划局无20万以上专用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二、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单位补助、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其他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用于城乡规划管理的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