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大队四增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扎实深入贯彻学习新《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提高办案水平,顺利实现新旧法律的有效衔接,做到法条适用准确,办案有理有据,刑侦大队通过四增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增强人权意识,提高思想认识。观念是行为的先导,只有树立正确的观念才有正确的行动,新刑诉法实施要求侦查员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人权意识,摒弃长期以来形成的惩罚、打击犯罪为主,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真正树立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双重理念,切实保护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增强侦查意识,提高办案能力。刑事侦查必须切实转变办案方式,坚持以收集证据为侦查活动中心,以起诉、庭审为侦查活动的基本要求,在证据规格上,把破案和庭审的要求相结合起来,切实实现侦查办案由抓人破案到证据定案的转变。真正树立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观念,不断弱化口供在证明体系中的作用。全面树立侦查取证加口供的侦查模式,形成一套从事到人的侦查方法,做到先查事后查人,先取证后找人,没有证据不找人的合法模式。侦查员要从各个方面提升自身的办案能力,既要掌握公安业务知识,又要提高全方面的综合素质,真正做到会办案、能破案。
三、增强程序意识,提高办案质量。新刑诉法对规范侦查程序做了完善和修改。一方面强化对办案人员自身的合法保障,另一方面增强了规范、程序化执法的监督和制约。因此,必须妥善应对各种程序变化导致的侦查工作的难度和不足,提高办案程序规范化,确保办案质量。
四、增强证据意识,创新侦查办法。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初查的工作缜密、精细程度往往会成为案件走势的关键因素,初查工作的精细化应当成为转变侦查方式的一个重点,精细化初查要求客观、全面、细致的收集犯罪证据。依据科学方法、利用大数据、合成作战的手段,准确把握过去、现在、将来的三度,以及现实和虚拟空间两域,学习和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大胆运用新刑诉法赋予的技术侦查权,努力提升侦查员的技能水平,已达到精准破案的效果。(县公安局 邓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