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计生委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人口计生部门依法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日前市人口计生委按照市政府6届12次常务会议的要求,对我市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了全面规范。
市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主任兰瑛亲自召开专题工作会,部署和安排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的工作,要求增添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作进度,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
会后,市人口计生委立即组织力量全面清理了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权,结合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和行政征收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并对该标准予以了最大程度的量化细化。
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市人口计生委将最大限度地压缩执法者手中的“弹性空间”,遏制“同案不同罚”的现象,解决“合法不合理”的问题,让自由裁量权不再随意“自由”,让行政执法行为既合法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