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三统三提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挂牌亮剑
为整治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组织负担,提高村级管理规范化水平,我县按照“依法、必需、配套、协调”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筛选,对组织机构标牌、制度牌匾、奖状奖牌等3大类牌匾进行规范,集中清理过时、重复、无意义、不实、空挂等5大类“形式主义牌匾”。
统一机构标识。在村(社区)级组织活动场所大门两侧依次竖挂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3块牌子,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可加挂1块牌子。在村(社区)级组织活动场所主楼外墙醒目位置,悬挂或喷装红色“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标识,文字前加规范的红色党徽图案,做到规格适当、庄重大方。
统一功能设置。坚持“去办公化”“一室多用”要求,以活动、服务功能为主体,村(社区)“两委”干部一律到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办公。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便民服务大厅(室)、村卫生室、警务室、党员活动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5个服务活动场所,在其服务场所安装或悬挂简明标识;其他各类站点室纳入以上5个服务活动场所统一管理,不再单独设置标识。
统一制度牌匾。按照精简、整合、必要的原则,对各类上墙制度进行清理规范,以活页式制度台、制度册或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展现,标明办理事项、流程、单位、办理地址和咨询电话,坚持制度下墙,文化上墙,整合建设文化长廊、宣传橱窗、村情村史馆,突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的党味、农味和品位。
提升准入标准。县直单位(部门)不得以创先争优、设立临时机构以及工作示范点等名义要求村级加挂牌匾,不得以是否挂牌作为村级工作考核评价、项目资金分配的依据。明确村级悬挂牌匾目录,建立村级挂牌备案审批制度,实行严格的挂牌准入机制,未经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一律不准在村级组织加挂牌匾。
提升服务环境。加强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平面管理,组织各村(社区)积极开展清杂草垃圾,实现美化;清场所布局,实现优化;清橱窗墙面,实现亮化;清文案资料,实现净化的“四清四化”行动,推进办公环境和乡村环境治理,抓好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管用,展现党员干部新的精神风貌。
提升业务能力。大力实施年轻干部本领提升工程,抓好村“两委”干部和村后备干部轮训,先后对1281名村“两委”干部、775名村后备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集中授课、下发辅导材料、抽查考试等方式,提升村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让老百姓办事不再“认牌子”,切实做到“牌子减下来,服务跟上去”。
挂牌清理工作开展以来,工作机构牌由10几块精简为4块,功能标识牌精简为5块,制度牌、荣誉牌一律下墙,全县293个村(社区)共清理各类牌匾3500余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