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2家农资经营户获2013年度黄冈市农资经营示范店称号
11月13日,团风县志刚农资经营部、团风惠丰农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2家农资经营户被黄冈市工商局综合评定为“2013年度黄冈市农资经营示范店”称号。
据了解,此次评定工作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市农资经营者规范经营,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农民消费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资经营示范店评选活动由农资经营户自愿申报,辖区工商所初审、县(区)工商局审核和推荐,市工商局组织现场考评以及媒体公示,层层进行评选。成为农资经营示范店期间,如故意经销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数量较大并造成不良影响,发生严重产品质量或农资安全事故,商品质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规定制度,超范围经营或经营违禁农药等,将被取消资格。
农资市场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县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增收。工商部门对“农资经营示范店”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诚信经营。通过诚信经营,树立信誉,示范引导,带动其他经营户。二是要质量至上。农资经营示范店要经营质量合格的产品,杜绝销售不合格产品。三是要加强自律,遵守规则。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各项制度,严格进销货台账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四是要加强监管,动态管理。加强对农资经营示范店的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发现违法行为,摘牌警告。五是要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强对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宣传,通过宣传,提升农资经营示范店的信誉度,带动其他经营户示范经营,为团风经济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