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0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新阳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心脑血管疾病、感染性疾病药物项目 | 龙江北路1569号西厂区 | 新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龙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45万美元,在龙江北路1569号西厂区,实施顺酐成品罐区扩建项目,项目新增4个500立方米顺酐成品储罐,配套新增2台顺酐装车泵和2个顺酐装车鹤位,1台领苯二甲酸二丁酯溶剂卸车泵和1个卸车鹤位等设备设施,全厂不新增产品和产能。 |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初期雨水经现有污水站预处理后达标接管进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经吸收塔吸收+焚烧炉焚烧处理后排放;通过加强通风来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 3、噪声:对场内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有针对性地采取可靠地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3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27727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