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
近日,红安县水利和湖泊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关于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轮整改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迅速行动。收到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办函和任务清单后,领导高度重视,2月2日,召开扫黑办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整改研究部署会,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对整改问题进行系统梳理,进一步对整改任务单清进行细化和分解,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限,要求一个问题一份整改资料,通过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对照问题,逐项整改。针对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主动认领,以问题倒逼整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落实,确保整改的问题件件有人抓。今年以来,共开展巡查打击100余次,查处非法采砂案件40余例,查扣非法采砂机具54台、运砂车辆88辆,行政拘留3人,移交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起2 人。
三是完善机制,深挖彻查。针对整改任务制定《红安县水利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红安县水利局扫黑除恶协作协商通报联动制度》、《红安县水利局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责任》等相关工作机制。3月10日至12日,纪委派驻水利局纪检组长胡习栋带领相关人员对水利各二级单位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进行摸排。通过自查、个别调查、群众座谈等方式对水利系统100余名党员干部的社会交往情况进行摸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