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红安县职工医保特殊慢性病申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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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2日发表
为进一步保障患有特殊慢性疾病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参保职工的个人负担,依据《红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红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度特殊慢性病申报工作将于11月15日开始。
申报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25日(工作日),请您携带《医保卡》(社会保障卡)、《慢性病登记手册》以及近期相关病历资料到红安县中医院(一楼门诊大厅)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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