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务实重行做好党建法律服务工作
这一期基层党建“整县推进”书记谈播出的是红安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瑞林的专访。
红安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瑞林:红安县司法局按照县委开展基层党建“整县推进”总体工作思路,突出抓好“党建+法律服务”,整县推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呈现出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夯基础,凝聚发展新动力
局党组时刻不忘“党要管党”的政治责任,强化主业主责意识,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主业”来抓,一是“强”组织。年初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加强对局直属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班子建设工作的指导,保证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单位管理经费,完善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建立机关干部“双联”制度,局党组班子成员每人联系2到3个乡镇司法所,按照“一岗双责”明确责任清单,实行痕迹化清单管理。以“5+X支部主题党日”、“红火行动”、“基层党组织+N+党员群众”等党建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加强对我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探索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模式,局党组以文件形式实名指派党组成员定点联系指导律师党建工作。指导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从年轻优秀、政治思想好的律师中发展党员,在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成立党的基层支部,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二是“强”队伍。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确保每名党员归属于一个支部,每个支部有效管理党员。党组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督促每个支部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运用“共产党员”、“黄冈党旗红”、“红安党建”等微信公众号平台组织学习,加强党员铸魂、补钙,增强党性观念。
抓作风,提升服务新效能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并落实《中共红安县司法局党组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清单》,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修订完善《红安县司法局关于加强工作纪律作风管理的补充规定》、《红安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强化督查问责,用好“四种形态”,持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行业管理,结合县纪委六大专项治理, 对2016年办理的180件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访询,使法援这一为民办事项目得到有效落实。加强公证处窗口单位建设,对各项服务进行公开承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程序,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能力与水平。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我局落到实处,以抓党建促单位良好风气的形成。
讲融合,聚焦主业新作为
坚持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彰显特色的原则,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服务功能,各支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打造“基层党组织+N”不同的特色项目。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优化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发挥普法讲师团、企业、村(社区)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团的资源优势,构建覆盖城乡、服务基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结合社区共建、文明创建等工作,深入开展党员志愿进社区服务、党员律师“百校千村法治行”活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的模范带头作用。结合“万千”活动和精准脱贫工作,以党员骨干力量组成八个扶贫工作队,在做好扶贫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普法宣传、纠纷调解工作。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基层党组织+法治宣传”、“基层党组织+法律援助”、“基层党组织+窗口服务”、“基层党组织+人民调解”等活动载体,着力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党建促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