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清泉镇人民政府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单位来看,清泉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由单位本级决算组成。
二、部门决算单位人员构成
清泉镇人民政府总编制人数69 人,在职实有人数59人,离退休人员121人。
第二部分、清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内的汇总决算)
清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收入总计1221.8万元,支出总计1221.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8%,主要原因是工资的增长费用,支出增加7%,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增长以及扶贫村联系工作等,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清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 1221.8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清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8万元,占本年支出72.58 %。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清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1221.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增加了8%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三公经费控制。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清泉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221.8万元,支出决算为122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886.8万元。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清泉镇人民政府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3.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6.23万元、津贴补贴170.17万元、奖金93.5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4.75万元、住房公积金76.***万元,离休费8.67万元、抚恤金23.47万元、;公用经费123.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45万元、印刷费6.65万元、水费1.43万元、电费7.84万元、邮电费4.41万元、差旅费6.65万元、维修费32.15万元,会议费10.35万元、公务接待费6.8万元、劳务费2.1万元、工会经费5.5万元、福利费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6万元。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长7%,主要是用于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档等硬性指标。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清泉镇人民政府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为本级,系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4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6万元.清泉镇人民政府目前有1辆应急公务车,只用于处理应急或重要公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万元,为预算的100 %。2018年共接待150批次1700人,主要用于浠水县清泉镇人民政府对省市来我县检查费用及扶贫村联系工作等活动,以及用招商引资有关业务活动。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清泉镇人民政府运行经费支出886.8万元,比上年增长7%,主要是用于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档等硬性指标。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年度清泉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54万元,其他材料及服务购置5.06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浠水县清泉镇人民政府固定资产值共计174.5万元,其中公务小车1辆。
4.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包括项目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绩效评,项目支出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7.42%,基本支出88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72.58%,完成年初制定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单位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个部分。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单位和部门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大逆不道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三部分、清泉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见表
2004***********5712.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