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浠水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第二部分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浠水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调查计划,并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2、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县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物流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通讯、财政、金融、保险、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相关的全县统计数据。
6、履行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社会发展统计、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统计、旅游统计等方面的相关职责。
7、组织各乡镇(区、处)、县直各部门及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统计、旅游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等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9、依据《统计法》,指导基层统计业务工作、夯实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并检查监督其实施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0、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和电子地理信息系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局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乡镇(区、处)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收集、整理县内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县市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指导统计学会工作,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县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12、开展县乡两级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参与研究制定、完善全县经济发展目标考核指标,并参与其实施情况的考核;对全县经济发展状况开展研究和分析,参与县委、县政府及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13、对全县农村网络直报平台指导和“四上”企业提供“企业一套表”运行服务。
14、加强对全县各乡镇(区、处)、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监督与指导。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
(一)县统计局内设4个股室,即:办公室、综合股、经贸股、农村股。
(二)所属事业单位,即:浠水县统计局普查中心(挂浠水县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为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统计局总编制人数2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5人。
第二部分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表2.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表3.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表4.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表5.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收入总计266万元,支出总计26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均减少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增加。
二、2019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情况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 26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26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均减少了43%,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增加。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66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266万元。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6.75万元、津贴补贴37.99万元、奖金4.55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26.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16.5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4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万元、印刷费1.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48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0.12万元、物业管理费0.24万元、差旅费7.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2.4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5.52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劳务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工会经费1.79万元、福利费2.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它交通费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浠水县统计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为机关本级,系行政机关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58万元,支出决算为3.58万元,为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为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有所下降。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为预算的0 %。
八、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浠水县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万元,较上年减少69.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第四次经济普查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浠水县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国有资产主要是办公桌椅、空调电脑等办公必需品。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度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专项普查活动支出10万元,统计抽样调查支出10万元。
(四)其他: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发生债务,无转移支付资金,无县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在职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第五部分 浠水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浠水县统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