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浠水县2020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审核结果公示二
根据鄂农计发[2018]36号及《浠水县整合实施2020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方案》(浠农发[2020]55号)文件精神,浠水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村财政和经营管理局对药材烘干和仓储(冷藏保鲜)相关申报主体进行了实地核查。在实地核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主体从资格、服务能力、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具备药材烘干服务资格主体单位(4家):湖北硕佳农业股份限公司,浠水县农葛园葛根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兰溪镇盐客树村民委员会,浠水县巴河宏林苗圃专业合作社。
具备仓储(冷藏保鲜)服务资格主体单位(14家):浠水县顺心果蔬种植家庭农场,湖北全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浠水县巴河洪江中草药种植专业合作社,浠水县神仙寨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浠水县白荆果园场,浠水县巴河水产品专业合作社,浠水县嘉农瑞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湖北丰之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浠水县福欣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兰溪镇盐客树村民委员会,浠水董河茶叶专业合作社,湖北快活低温仓储有限公司,湖北锦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浠水县香猪妹家庭农场。
具备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资格主体单位(增补1家):浠水县沧海湾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欢迎广大群众对审核结果进行监督,对其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浠水县农村财政和经营管理局进行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奚益明
联系电话:0713-4267651
浠水县农业农村局 浠水县农村财政和经营管理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