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承担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承担规范房地产业、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转让和城镇房屋征收监管的职责,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承担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和个人资质(资格)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承担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职责。指导全县市政设施和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重点镇和村庄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对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建筑装饰装修业、建设监理业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职责;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全县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指导和建筑装饰装修市场管理;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稽查;承担全县建设工程城建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职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住房局本级决算、二级单位(原房产局)决算。
(一)人员构成: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人数14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实有人数8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54人,超编制8人,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退休62人。
(二)内设机构:
1、住建局机关,根据县“三定”方案,内设股室8个:办公室、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股、建筑业管理股、城市建设管理股、村镇建设管理股、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股、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管理股。
2、二级单位7个:原房地产管理局、住建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建筑工程管理办公室、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城建档案馆、燃气管理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浠水县房地产管理局
第二部分
县住建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19年收、支总计5547.3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983.29万元,下浮47.32%。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617.1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54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13.4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88.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3.84万元,占收入总额11.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54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47.3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547.3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983.29万元,下浮49%。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83.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住建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4913.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7%。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617.13万元,减少53.34%。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17.1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5547.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4万元,占总支出的3.94%;节能环保支出298万元,占总支出的5.38%;城乡社区支出1810.08万元,占总支出的32.63%;农林支出72.38万元,点总支出的1.3%,交通运输支出1.56%;住房保障支出3062万元,占总支出的55.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6.9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55.53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848.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14.3万元;津贴补贴76.94万元;奖金204.43万元;伙食补助费15.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7万元;住房公积金68.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34万元,其中:退休费62.26万元;抚恤金3.75万元;生活补助30.01万元;医疗费补助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1万元。
(二)公用经费201.4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45万元,其中:办公费19.78万元;印刷费19.81万元;咨询费6.75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2.1万元;电费13.82万元;邮电费6.14万元;差旅费4.14万元;维修(护)费13.24万元;租赁费2.87万元;会议费1.47万元;培训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1.02万元;补装购置费4.95万元;劳务费32.12万元;工会经费29.48万元;福利费11.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1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公车取消。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县住建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1.02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1.02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29批次,公务接待146人次。主要用于与省市县兄弟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县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5.87万元,其中: 办公费19.78万元、印刷费19.81万元、咨询费6.75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2.1万元、电费13.82万元、邮电费6.14万元、差旅费4.14万元、维修(护)费13.24万元、租赁费2.87万元、会议费1.47万元、培训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1.02万元、装被购置费4.95万元,劳务费32.12万元、工会经费29.48万元、福利费11.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1万元、。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45万元,比2018年增加103.07万元,增长104.77%。主要原因是实行大预算,二级单位(原房产局)集中核算。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县住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6.8万元。
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压缩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二是减少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县住建局共有0辆公务用车。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国有资产主要是财政局办公大楼及各办公室办公桌椅、空调电脑等办公必需品,净值共计76.67万元。其中:土地及房屋20.68万元、通用设备35.19万元、家具用具8.21万元、无形资产12.59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住建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总计5547.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1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33.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除个别项目绩效目标因机构改革及政策调整未能完成外,基本已完成年初制定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较好,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要求进行支出,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预算追加额度内且有结余;产出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在预定时间内及时实施完成,绝大部分产出指标的指标值已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项目实施效果比较明显,绝大部分效益指标的指标值已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县住建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该项目预算编制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县住建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与2021年预算编制相结合,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资金预算,并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梳理完善,完成绩效指标编制自评工作。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促进项目产出及效益提升,将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1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