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二、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拟订环境保护有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地、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及技术规范;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政府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流域、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县政府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监督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制度;督查、督办、考核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并公布考核结果。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职责。
(四)负责环境执法及监督工作,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县排污申报、排污费核定、限期治理等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督导县内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上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指导派出机构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五)负责提出我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和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实验室污染物质、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制度;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协调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
(七)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规划和制度,参与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实施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全县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推动全县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组织实施对省控、市控和县控重点污染源的监测。
(九)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负责拟订全县环境保护重大工作目标和措施。指导开展生态文明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民环保行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一)人员构成: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在职59人,退休11人。行政编9名,事业编49名,其中:局长兼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工会主席1名。
(二)内设机构: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股、水与大气污染防治股、土壤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股、法规宣教股,下设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辐射监督管
第三部分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2019年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1720.66万元,支出2046.3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12.6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1292.34万元,支出减少354.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7.02万元。主要是:主要原因是由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减少,导致今年总体收入、支出减少。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0.7万元;
2、节能环保支出减少469.51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76.1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72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44.47万元,占收入总额的89.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19万元,占收入总额10.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04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8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9.58%;项目支出1236.4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0.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720.66万元,支出总决算2046.31。与2018年相比,收入减少1292.34万元,支出减少354.02万元。主要是:主要原因是由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减少,导致今年总体收入、支出减少。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0.7万元;
2、节能环保支出减少469.51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76.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870.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9%。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30.21万元,下降22.09%。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0.7万元;
2、节能环保支出减少469.5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870.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1870.12万元,占总支出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9.8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50.41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747.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19.91万元;津贴补贴87.87万元;伙食补助费11.02万元;绩效工资69.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9.3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4万元;住房公积金102.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0.76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7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06万元;奖励金0.01万元。
(二)公用经费59.42万元,主要包括:
1、商品和服务支出41.74万元,其中:电费1.8万元;邮电费1.8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1.52万元;维修(护)费10.54万元;租赁费0.8万元;会议费0.86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劳务费0.4万元;工会经费18.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6万元。
2、资本性支出17.6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7.6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超出预算的8.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1.49万元,超出预算的8.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1.49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1.49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24批次,公务接待166人次。主要用于与市县兄弟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1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批次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19万元;支出176.1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76.19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42万元,其中:电费1.8万元、邮电费1.8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1.52万元、维修(护)费10.54万元、租赁费0.8万元、会议费0.86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劳务费0.4万元、工会经费18.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7.68万元。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42万元,比2018年减少22.47万元,下降27.4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非必要支出。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0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7万元,主要是办公耗材及电脑、文件柜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国有资产共计403.6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2.57万元、专用设备338.8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2.26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组织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基本已完成年初制定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较好,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该项目预算编制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与2021年预算编制相结合,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资金预算,并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梳理完善,完成绩效指标编制自评工作。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促进项目产出及效益提升,将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绩效考核个性指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标准 |
1 |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PM2.5年均浓度 | 41微克/立方米 |
2 | PM10年均浓度 | 67微克/立方米 | |
3 | 全年优良天数比例 | 我县城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75.7% | |
4 | 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基础工作 | (1)完成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2)完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排放源清单、应对气候变化核算体系 | |
5 | 水污染防治工作 |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 在2018年对入河支流定期开展监测的基础上,新增入河支流、跨界断面监测点2个,共设置122个支流、湖库监测点,每月定期进行水质监测 |
6 | “百吨千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 编制完成农村百吨千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建立饮用水源地长效机制,定期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和巡查,编制完成浠水县饮用水源地保护总体规划 | |
7 |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 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 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各部门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固体废物问题清单,完成所有可以立查立改或整改任务 |
8 | 中央环保督察、专项检查问题整改工作 |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具体问题和省环保督察反馈具体问题省委巡视反馈生态环境问题、省委巡视反馈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 省环保督察组我局牵头负责整改信访件已按时间节点要求,全部完成整改并上报了整改情况回复。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在督察“回头看”期间,我局负责牵头整改的问题均按时间节点要求办结,并及时上报办结报告。我局对浠水河流域30条支流500米范围内环保违法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对沿支流的小“散乱污”企业、畜禽养殖户等进行了关停取缔,督促县住建部门完成芦河的污水管网建设,确保生活污水入管网、不外排 |
9 | 其他工作 |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 (1)完成普查数据审核、汇总与初报工作 (2)完成普查数据核定工作 (3)完成普查工作验收 |
10 | 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公众满意度和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 (1)公众环境满意率调查90%以上 (2)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活动的 | |
11 | 12369平台管理及举报件办理情况 | (1)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管理规范,举报件按要求办理办结 (2)连续每周登录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 (3)平台内举报件按期受理或按期办结,处理满意率90%以上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支付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国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指生态环境部门对建设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和监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