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浠水县关口镇策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浠水县关口镇策山采石场委托,我公司承担湖北省浠水县关口镇策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开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情况及建设单位、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与环评工作程序、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浠水县关口镇策山采石场
项目名称:湖北省浠水县关口镇策山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开采项目
建设地点:浠水县关口镇策山村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浠水县城北北东(25°)方向直距约6.5千米处,行政隶属浠水县关口镇策山村管辖,其地理坐标:东经115°17′53″115°18′14″,北纬30°30′27″30°30′45″,矿区有简易公路约1.5千米与浠水罗田主干公路相接,距浠水县车站约7.0千米,交通十分便利。
矿山设计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100千立方米/年,露天开采后的原矿石经过破碎后外售。矿区范围内:截止2016年8月底,核实区范围内累计查明建筑用片麻岩矿资源量为1102千立方米,其中:保有122b基础储量516千立方米,保有333资源量245千立方米,已采122b基础储量341千立方米。截止2016年8月,申请拟变更矿区范围内累计查明建筑用片麻岩矿已采122b储量217千立方米,保有122b基础储量442千立方米,保有333资源量125千立方米。矿山服务年限为3年。矿山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开采方法为自上而下分台阶、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汽车运输的开采方法。本矿山采出的矿石经简单的破碎筛分后运输至仓库销售,故不涉及选矿厂及选矿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和环发〔2004〕1***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和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为黄冈市环境保护局。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评价委托、现场初步勘探、资料收集、环境影响要素和评价因子筛选、制定评价实施方案;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为现场调查、环境现状监测与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各评价专题实施;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汇编,报告书内部评审、黄冈市环境保护局审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征询公众意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浠水县关口镇策山采石场
地址/邮编:浠水县关口镇策山村
联系人:陈总
电话:177****3701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13-8671204
联系人:张工
通讯地址: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博大青年城3楼
该网络公示有效期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