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法院通报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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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7日发表
本报讯 (记者 程勇 蔡蕾通讯员 浠法轩)今年以来,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就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违法违纪、不积极履行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设立定期向纪委、组织部门通报制度,为党委、组织部门问责和选任干部提供依据,收到了一定的成效。
该院对涉及党员干部违法的案件处理情况实行每月一报,特殊案件即结即报,目前已向关口镇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份,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人。在相关执行案件情况通报报送前,与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进行约谈和告知,2人很快履行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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