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森林公安局再次抓获一名网上在逃人员
近日,浠水县森林公安局城北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和网上追逃,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件,犯罪嫌疑人汤某已被刑事拘留。
2014年12月中旬,国家电网湖北黄冈供电公司干部汤某假借维护电力设施安全,以线路砍青的名义,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民工在浠水县巴河镇茅江村砍伐林木。根据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现场勘测报告,汤某雇请的民工在巴河镇茅江村陶家上湾对面山无证采伐林木蓄积共计20.29立方米。
2015年2月13日,浠水县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六章第三十九条第四款"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法条,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汤某心存侥幸,拒不到案。2015年7月10日,浠水县森林公安局通过浠水县公安局情报中心将犯罪嫌疑人汤某列为全国在逃人员(在逃编号:T4211***********5070001)。
2015年8月20日晚10时许,黄冈市蕲春县漕河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汤某截获,县森林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所长陈长林带领干警连夜将犯罪嫌疑人汤某从蕲春县漕河派出所押回浠水,履行必要程序后送往浠水县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陈长林 卢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