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国税局热心帮助养鸭合作社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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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7日发表
(通讯员李咏清)7月20日下午,浠水县竹瓦镇熊堑村村民吕奇志高兴地给浠水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打来电话:“谢谢你们国税局给我们养鸭合作社帮了大忙,我们养的鸭子有救了!”
原来,吕奇志组织本村社员投资100多万元,于2014年成立养鸭专业合作社,从事鸭蛋加工销售,与大型超市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协议条款规定合作社凭增值税专用***结算货款。由于合作社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只能使用增值税普通***。不久前,超市压欠货款20多万元,吕奇志多次找超市财务负责人、经理、总经理反映情况,效果不佳,合作社陷入两难境地。
吕奇志到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咨询,在确认合作社可以凭增值税普通***结算货款后,该局领导对吕奇志说:“虽然你的客户不在我们的管理服务范围内,但我们一定会尽最大能力帮你协调结算货款!”经过多方协调,超市总部终于同意了凭增值税普通***结算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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