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恋小鸟叫声动听三男子非法狩猎被起诉
保护野生鸟类
就是保护生态环境
但仍然有人为了一己私利
而非法捕捉鸟类
8月7日,麻城警方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麻城市龟山镇的路边田埂上使用捕鸟网捕猎鸟类,接警后龟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龟山镇矮桥村路口附近的田埂里,现场抓获了三名使用竹竿、鸟网、粘鼠胶等自制捕鸟工具进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
被民警抓获时,三人已使用工具捕捉了11只野生黄藤鸟(学名:棕翅缘鸦雀),后经麻城市林业局鉴定,野生黄藤鸟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经查,犯罪嫌疑人汪某(男,21岁)、陈某(男,22岁)、涂某(男,21岁)都是云南昭通人,在麻城市某企业工作,下班后三人带着自制捕鸟工具到麻城市龟山镇矮桥村附近的田埂上,使用自制简易捕鸟工具,采用驱赶的方式,非法狩猎野生黄藤鸟11只,并关在事先准备的鸟笼内。经审讯,汪某等三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交代,犯罪嫌疑人汪某等人认为黄藤鸟叫声动听,汪某便私下在网上购买捕鸟工具和鸟笼,并邀约朋友涂某和陈某一同进行捕鸟,在此过程中造成被捕获的两只黄藤鸟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陈某、涂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麻城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9只存活的野生黄藤鸟已被放飞大自然。
警方提醒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修改为: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修改后的刑法保护范围涵盖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外的其他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对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棕翅缘鸦雀
雀形目,鹟科,中型鸟类。黑色的嘴较为粗厚,尾羽呈长而宽的凸状。雄鸟和雌鸟的羽色很相似,通体除翅和肩部外全为黑色,头、颈和胸部闪耀紫蓝色的光泽,胸、腹、尾部等逐渐转为绿色的光泽。两翅为栗褐色,肩和肩的内侧为栗色。
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等级:易危 生效年代:1996年
该物种已被列入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