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十条禁令向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亮剑
8月27日,英山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十条禁令”,以铁的纪律和实的作风强化“护航”行动,为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群众满意度最高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十条禁令”包括不得在服务企业发展过程中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得在服务企业发展过程中只挂名不履职、只联系不服务;不得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土地征用、市场监管、税收征管、证照颁发、金融贷款、财政补贴、公共资源交易等涉企服务事项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和“中梗阻”等。
今年以来,英山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监督,围绕影响营商环境的堵点、痛点、难点,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累计出动241人次开展损害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检查,走访企业和检查有关单位165家,督促解决问题37个,查处问题10个,组织处理25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
“发布营商环境‘十严禁’是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规范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保障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市纪委《关于深化‘护航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的九条措施》的重要抓手,是厚植英山‘突围经济发展 实现绿色崛起’的坚强保障,持续释放‘谁破坏营商环境就让谁付出惨痛代价’的鲜明导向。”英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付诺 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