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医保局举行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培训会
“请教罗律师一个问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诊疗规范又没有具体界定,那么执法过程中又依据什么定性......”局行政执法负责人向授课专家提出了在基金监管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7月26日下午,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医保基金监管法规培训会,特邀鄂东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罗桂林授课,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学习。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基金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参保人的利益。此次培训,罗律师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医疗保障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等基金监管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解读、查处方式方法等,以案说法,以案教学,快速提高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培训期间,重点对医保基金监管过程中实施行政处罚种类及设定,围绕行政处罚程序及所涉及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处罚告知、举行听证、处理决定、文书送达、执行结案期限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培训现场还进行了互动交流,罗律师对大家提出的有关问题耐心地一一解答。
通过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局干部职工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强化依法履职责任,规范了干部职工的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更有效的促进医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执行。参加培训人员普遍反映,通过培训,加深了对中央医保基金监管改革精神的理解,增强了信心和责任感,强化了法治观念,完善了知识结构,拓宽了工作思路,为高效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打下了更好的基础。全局干部职工纷纷表示,扎实充电,充分珍惜这个长知识、提能力、强素质的学习平台,达到“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的学习培训效果,提高依法履职本领,要积极适应医保基金监管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依法行使职权,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全县医保基金安全平稳有序运行。(贾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