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蕲春县城区禁限鞭升级为禁鞭
2月22日,县政府召开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动员会,要求城区“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统一思想、主动担当,坚决打好全民动员战、集中整治战、管控持久战,为广大市民营造文明、安全的城市环境。县长詹才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从3月1日起,漕河城区“禁限鞭”升级为“禁鞭”,管控区域由过去的14个社区(村)增加到现在的36个社区(村)。“禁鞭”的范围西起蕲河与杏林大道交汇处,沿蕲河东岸(含坝体)至高德畈村高芝路;北起高芝路西端,经李嘴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鹞鹰岩水库大坝、雨松庵脚至麻武连接线管上湾桥;东起管上湾桥,经三码河村村级道路至长城驾校,沿老柳界公路至绕城公路交汇处;南起绕城公路东端,至走竹路、杏林大道与蕲河交汇处的围合区域,涉及漕河镇、赤东镇共36个社区(村)。
詹才红在讲话中指出,自2015年初启动中心城区“禁限鞭”以来,六年时间,禁限鞭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这次把城区“禁限鞭”升级为“禁鞭”,是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重要决议,也服务城市发展和维护公共安全的需要,更是回应群众呼声的需要。
詹才红强调,打好“禁鞭”工作整体战,首当其冲的要坚持群众路线,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打一场全民动员战。要多角度、全方位、无死角宣传“禁鞭”的规定,切实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了解“禁鞭”、参与“禁鞭”、监督“禁鞭”。要调集整合各方力量,开展40天的集中整治行动,基本实现“禁鞭”区域内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目标。要认真对照《蕲春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主动认领任务,做到履职尽责、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打好管控持久战。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明工作纪律,严格督查考核,确保“禁鞭”工作取得实效。
常务副县长何朝阳主持会议。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丰洪波解读了《蕲春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毛红志、陈文明、陈大柱和胡学文出席会议。
会上,县公安局、漕河镇、赤东镇和漕河镇十里畈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就做好“禁鞭”工作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