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争创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近年来,县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坚持高标准定位,紧紧围绕创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目标,通过强化硬件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深化人文关怀等方式,不断提升履职能力。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监所检察工作连续五年在全市检察业务考评中名列第一。
硬件建设夯实基础。该院立足科技强检,不断提升驻所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先后投入五十余万元,完成看守所监控、信息联网建设,实现与监管场所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改善驻所工作条件,配齐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照相机等必要办公设备;为保障驻所检察工作正常开展,配备休息室、会议室、三间办公室、在押人谈话室、监控室等功能用房,实现了驻所检察工作的信息化、同步化。
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积极探索和改进看守所监管机制,建立了《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谈话制度》、《驻所检察室主任接待制度》、《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与县法院、县公安共同协商制定了《在押人员羁押情况纳入量刑建议》机制,大大激发了在押人员自觉遵守监规的动力,优化了监管效果。为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该院先后制定完善了《派驻检察室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制度》等等。积极加强与看守所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建立了《狱情分析制度》、《互通情况制度》,便于掌握监内在押人员的动态管理与***监督。全面加强对看守所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检察长至少每三个月来驻所检察室检查工作一次,分管副检察长至少每月来驻所检察室巡查工作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人文关怀彰显公正。在日常驻所检察工作中,该院监所人员一是坚持定期与在押人员谈话,全面了解监内执法执纪情况。重点了解在押人员的诉讼情况,有无刑讯逼供、重大冤情、违法羁押、看守所干警违法违纪等情况。派驻检察干警每月检察时间不少于16个工作日,每人每周至少选择2名在押人员进行谈话,并认真制作谈话记录。二是及时处理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的合理诉求。对在押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的控告、举报和申诉,做到及时妥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控告、申诉人,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三是一对一交心谈心,深入了解在押人员思想和心理状况。驻所检察人员每周开展4人次的交心谈心活动,通过认真倾听在押人员的心声,开展一对一的真诚交流,帮助其解开心结,促使其增强自信心,积极改造。
据统计,今年来,该院驻所检察室共排除安全隐患4次,对看守所下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5次,处理在押人员诉求12次,立案查办监内职务犯罪案件1件,确保了监内无超期羁押、无在押人员脱逃、无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为维护监管场所和谐稳定,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争创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