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6号
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25日17时起,对全县实行交通管制:
(一)全县所有高速公路封闭,绿色通道除外。
(二)全县出境路口封闭、国省县道封闭,国省县道省际出口路封闭。各乡镇之间联接道路全部封闭,由属地乡镇办负责。但保障应急物资和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货车通行。
(三)县内长江和内河客运渡口、汽渡全部停运。
(四)各村之间通道的管控工作由属地各乡镇办确定。
二、公安、交通、卫健、发改、经信、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全力做好辖区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管制工作,涉及普通公路应急救灾车辆、绿色通道的车辆,优先放行。冷链运输车辆、重型载货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优先放行,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保障工作。
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蕲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