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检察院再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
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主办的“创新未检守护明天”研讨会上获悉,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自2017年以来,连续第三年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截至9月,区检察院在各级平面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共发稿163篇。其中,在《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国家级主流媒体刊登稿件22篇;《楚天法治》等省级主流媒体发稿43篇。其中,《市民饮用水安全隐患解除了 黄冈黄州:围绕生态保护规划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一文,被《检察日报》、正义网、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采用并转发。
近年来,区检察院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注重业务工作和宣传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紧贴“互联网+检察”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全覆盖的传播形式,增强检察宣传的影响半径,提高宣传平台关注度,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熊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