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七个月发放公积金贷款93亿元
8月10日,笔者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为有效应对疫情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冲击,该中心连续出台多项贷款政策和措施惠及缴存市民。截至7月底,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663笔计9.3亿元,共为240名职工办理了50万元最高限额贷款。
优化流程规定,出台“八条新政”。统一贷款主体;取消异地缴存职工贷款需缴交6000元建立异地缴存账户的规定;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次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限额提高到50万元;增加进城落户人员相关规定;高端人才和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房贷款额度提高至60万元;取消异地账户质押担保的规定;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职工只需提供三年内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土地使用期限70年)、付款凭证等资料,可申请办理最高限额为2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放宽贷款条件,制定“七条举措”。对已办理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在三年购房行为有效期内(疫情防控期间延长至三年六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工作收入较为稳定、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的职工申请贷款,适度从宽核定贷款额度;购买拆迁还建房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贷款人及其配偶没有列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没有恶意大额欠款,适当放宽个人征信要求;与委托贷款银行合作开展组合贷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严格实行“零收费”,取消向房地产开发商收取按揭贷款担保保证金;贷款发放资金可划入借款人指定并认可的第三方银行账户。
积极应对疫情,落实“三项政策”。 6月30日前不影响受疫情影响缓交的困难企业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偿还贷款本息的,不计收罚息,不纳入征信逾期记录;疫情期间,贷款业务购房行为时限要求,由原有的三年内延长至三年六个月以内。
提升服务质效,打造“一流环境”。对持人才绿卡在我市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放宽贷款额度;大力推行网上贷款业务和预约服务,通过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与市民政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金融工作局等单位的信息数据共享对接,在线核验职工婚姻、购房合同、企业资质、退休养老等信息真实性更加便捷;进一步精简职工贷款证明事项,加快贷款审批流程,努力做到“一门全办、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次办好”。
截至7月底,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663笔计9.3亿元,支持住房面积34.41万平方米;共为240名职工办理了50万元最高限额贷款;有2名高端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享受了60万元贷款支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退还贷款保证金8583笔1.63亿元;疫情期间共减免贷款逾期罚息5673笔288***元,有27名职工享受了延长贷款业务资格时限优惠条件;全市网上贷款业务量1387笔,占柜面贷款业务量的16.21%,较去年底提高了10个百分点。(通讯员吴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