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黄梅查处违反作风建设问题44件问责61人
2018年12月28日,黄梅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批作风建设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村干部违规公款国内旅游等3起案例引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关注。
经查,某村委会副主任黄某主持工作期间,同该村委会副主任罗某、村委会副主任、财经委员涂某、妇女委员王某等在武汉、襄阳、武当山等地旅游,花费村集体资金1万余元,所有支出由黄某一人从其保管的村集体资金中支出,此外,查明黄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黄某受到留党察看2年处分,罗某、涂某、王某等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开支予以追缴。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问题4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1人,公开通报4期,通报曝光34人。
该县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守法,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同时要求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增强党性观念,强化纪律和自律意识,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