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提前完成2018年度扶贫信贷任务
17日,蕲春县扶贫办、财政局与该县农商行、农行、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多家银行共同发布消息:截至目前,全县共向贫困户和扶贫市场主体发放扶贫信贷2.6亿元,提前完成2018年度扶贫信贷任务。
年初,蕲春县针对贫困户发展产业缺资金、市场主体需要金融支持的实际,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后制定了《蕲春县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实施的方案》,向全县印发了《关于提高小额信贷覆盖章实施“脱贫贷”的通知》《关于蕲春县“社户联信抱团发展”的通知》等文件。该县成立了金融保险工作专班,该县财政局向农商行、农行、中银富登等金融机构注入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7695万元,推动县内各金融机构争相向贫困户和市场主体发放扶贫信贷,用之发展扶贫产业。
实施脱贫信贷,评级授信先行。该县在全县15个乡镇办建立金融扶贫工作站,在全县565个村中建立由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驻村镇干、村两委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组建的风险控制小组,按照《蕲春县贫困户评级授信表》逐项评级授信,评定结果在村内公示7天以上。该县向桥乡向桥村贫困户王佑生评级授信后,获得10万元的扶贫小额信贷,一举解决了发展种养产业的启动资金。
同时,该县加快市场主体扶贫贷款发放进度。按照“吸纳和帮扶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乘以1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的规定,该县积极鼓励和支持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参与精准扶贫。据统计,至今年11月底,该县共向4365户贫困户发放小额贷款2.1亿元,共向全县134家市场主体发放扶贫贷款0.5亿元,提前完成2018年度扶贫信贷任务。(方新平 詹建平 李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