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效
7月4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省、市新闻媒体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依法履职,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推进破“网”毁“伞”、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等各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截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03件611人(其中涉黑案件56件189人,涉恶案件147件422人);批准逮捕203件586人(其中涉黑案件56件181人,涉恶案件147件405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34件951人(其中涉黑案件39件457人,涉恶案件95件494人),起诉81件530人(其中涉黑案件17件148人,涉恶案件***件382人);发现并移交涉黑涉恶犯罪线索38条;“保护伞”线索26条,有2条线索已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发出检察建议27份。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切实做到政治站位再提升、思想认识再深化、工作措施再加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能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余涛 黄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