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启动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
6月2日从市纪委获悉,为全面提高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水平,确保办案质量,促进我市执纪审查工作在全省创先争优,市纪委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
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包括集中学习阶段、查创并进阶段、检查评比阶段、总结提高阶段。各地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把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作为今年执纪审查工作的主线工程,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时间、历史和群众检验的“铁案”。市纪委监察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或工作约谈。
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是对接上级要求,大力推进我市制定实施的《黄冈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认证体系(2016)》,着力解决影响制约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质量的突出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依纪依规、快查快结、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的原则,切实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检验标准,在2016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绩效考核中争先创优。(汪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