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组织我市媒体参加省专题培训学习
12月4日,省工商局在武汉举办全省主要媒体新《广告法》培训班。市工商局组织黄冈日报、黄冈广播电视台、鄂东晚报等主要媒体广告经营负责人参加培训。
新修订的《广告法》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省工商局特地举办了这期培训班,重点培训全省主要媒体负责人和广告经营负责人。
省工商局负责人要求,各媒体要认真学习贯彻新《广告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格履行广告审查责任,杜绝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切实维护媒体形象,保持广告市场良好秩序。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媒体传播形势变化,主动调整经营方向和经营结构,推动媒体转型升级。
省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作了《新〈广告法〉应把握的重点问题》专题讲座,着重讲解了广告的基本准则、行为规范、虚假违法广告处罚,以及媒体的审查责任和工商部门的监管责任。
下一阶段,省、市工商部门将以“国家广告数据中心”的运行处置为抓手,突出重点媒体、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对虚假违法广告实行严管严控,进一步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孙吉林 童梓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