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根据“六五”普法的工作部署,市文广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取得一定的社会效果。
据统计,自2011年以来,全市文广单位共组织法制宣传车80多台次,在所属县市广泛宣传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法律法规;全市文化局、广电局设置显示屏27块、开办法制宣传栏80多块、设立综合性广告牌13块宣传法制;全市文艺团体12个,采取编排专题法治节目、文艺演出前加演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活动。
2014年元月,黄冈电视台采取走访、调查、暗拍等手段,对涉及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制作了专题节目,在黄冈电视台一套节目反复播放;2014年3月12日,原市广电局在黄商购物中心门前采取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等形式,针对广播电视行业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2014年10月11日至17日,原市文化局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周活动,主要针对版权、消费者维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2015年4月20日、26日,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分别在市图书馆门前和黄冈东坡广场组织两次法制宣传活动,主要针对《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等形式进行宣传。2011年以来,市文广系统共举办大型法律宣传活动31次。(程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