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城乡社会救助提标惠及特困群众
近日,黄州区提高了所有在册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的保障水平,并按新标准给每位对象补发了全年的“提标”资金。通过提标,全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供养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300元提高到3800元、分散供养对象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3300元;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原来的212元提高到24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原来的90元提高到125元。
据悉,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黄州区民政局根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黄政办发[2014]60号),结合实际,对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提标。五保对象全部提高到新标准;城市低保对象统一按一类对象每人每月提高50元,二类对象每人每月提高30元,三类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0元的标准进行提标;农村低保对象统一按照一类对象每人每月提高到220元,二类对象每人每月提高到150元,三类对象每人每月提高到90元的标准进行提标。
此次社会救助对象提标,新进对象从第一次发放保障金的月份算起,老对象从元月份算起,农村五保、低保对象均补至12月,城市低保对象补至11月。农村五保、低保自明年元月起按提标后的新标准发放,城市低保自12月起按提标后的新标准发放。这次农村五保对象补发的提标资金已随四季度五保资金一并发放,农村低保补发的提标资金12月份单独发放,城市低保补发的提标资金已于11月底发放。(孙艳 王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