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落实交通违法处罚罚缴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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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6日发表
10月24日,浠水县交警大队负责人就落实交通违法处罚“罚缴分离”分别与73位民警逐一签订责任书,同时还主动与县财政、银行协调,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安装使用“银联转账POS机”客户终端系统,为群众提供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一条龙”服务。
“交通违法处罚罚缴分离”,是省公安厅对公安行政管理和规范交警执法工作改革的一项重大决策。浠水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通过签订责任书,严格执行在辖区对被处罚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处罚时,并郑重承诺自11月1日起,一律不得收取现金;所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必须由被处罚人上缴到县财政部门指定的汇缴账户,交警部门不得自行设立非财政指定的汇缴账户。(程晓林 南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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