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全面展开
为进一步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4月1日,市人社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市人社系统以“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为载体,以创建群众满意优质服务窗口为举措,全面开展全市系统各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在全面贯彻和优化各项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普遍使用规范的文明服务用语这三个方面,使系统窗口单位的作风建设有明显提升。此次活动要求,全市人社系统各窗口单位要做到“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时要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严肃纪律,做到“二十八个不准”。(王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