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费者委员会获中消协和省消委表彰
2月27日上午,记者从全市消委系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消委荣获中消协“新闻宣传先进集体”称号,并被省工商局、省消委会表彰为“全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和2013年度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先进单位。
过去的一年,我市消委紧紧围绕“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年主题,积极贯彻落实年初各级重要会议精神,创新作为,真抓实干,尤其是消费教育引导、商品服务监督、投诉纠纷处理、基层维权网络建设和自身效能建设等诸多方面,取得了良好业绩,走在了全省前列。
数据显示,去年市消委组织系列咨询服务活动,接受群众咨询16000余人,现场处理申投诉437件;通过各种形式发布消费警示62条;对119个“湖北省消费者满意单位”和15家企业的“湖北省消费者满意商品”进行公开表彰;精心设计10项内容,开展保险行业评议。截至2013年底,全市建立“一会两站”3756个,去年共受理、录入消费者投诉1532件,已调解1489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6.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6万元。一年来,全市消委就消费维权工作在各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86条次,其中市消委上稿33条次。(孙志鹏 吴海林 叶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