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严禁暑期有偿补课
6月27日,市教育局发出紧急通知,禁止全市中小学学校和教师个人利用暑期进行有偿补课。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政策规定,严格加强暑期中小学生安全管理,严禁学校一切补课收费行为。除高中学校高三毕业年级根据教学需要外,其他年级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学生举办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优班、研讨班;不得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地。
通知规定,在职教师不准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强化训练等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不准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的生源;不准在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不准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
通知强调,各地各学校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坚决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的行为。对在职教师违反规定,从事暑期有偿补课行为,一经查实,除立即停止补课行为、清退违规所得外,应给予行政处分、调整岗位或调离原单位等处理。处理结果记入教师当年年度绩效考核档案,对当事人不得评优、晋升职称。(方学琪 高俊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