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近日,记者从市安监局召开的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严把行政许可关。上半年,市本级共受理、完成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审批126件,建设项目安全审查8件,协助省局对1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延期进行现场核查。通过行政许可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撤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家,发现未批改建责令限期整改1家。
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按照***的统一安排部署,起草印发了《廊坊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廊坊市监局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完成了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合法性审查。按照全省的统一安排,对全市9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合法性审查,共审查出问题186个,取缔关闭企业8家,经济处罚29万元。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监督管理。按照《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管理办法》的风险分类规定,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逐一辨识,确定A类企业5家、B类企业27家、C类企业38家、D类企业4家,企业名单印发各县(市、区)并在市局网站公布。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借鉴2015年和2016年全省开展的警示教育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警示教育。到6月底,全市已举办警示教育活动16场,1670余人次参加了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1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了“公众开放日”活动,680余人次参加活动。
配合省局组织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为切实配合好省局开展的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上半年,完成了班组长安全培训的前期准备。一是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班组长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全市70多家生产企业共有班组长214人。二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安排好班次、计划好场地。按照省局计划,将于八九月份开班。
加强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7〕11号)要求,加强试生产和竣工验收环节安全监管,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试生产阶段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一是严把专家组关。坚持企业在试生产论证和竣工验收环节由省专家库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论证。二是实行全程现场监督。一般项目由县安监部门全程现场监督,重点项目市局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程序和质量,切实从源头把住关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坚持烟花爆竹“打非”常态化,经常打,反复打。一是制定长期工作方案。市、县、乡三级分别印发了切实可行的“打非”工作方案, “打非”时间安排为1年。二是明确“打非”责任。明确落实“市干部包县,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责任制。三是充分发动群众。市县两级分别出台举报奖励办法,加大奖励举报宣传力度,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非法生产行为,定期更换有奖举报宣传栏(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上半年,全市共张贴或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9万份,悬挂宣传条幅930余条,查处烟花爆竹非法储存、销售、运输案件62起,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2850余箱,行政拘留35人,刑事拘留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