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助推低碳经济发展
近年来,黄冈市国税局在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的同时,及时落实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助推企业向绿色、低碳、环保型转变。
开展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宣传辅导。该局运用网站、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大力宣传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利用好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实行***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掌握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内容及办税程序。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办税工作流程和纳税服务,使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节能减排税收优惠,仅2011年度为11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向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
认真落实促进节能减排的各项税收政策。一方面,把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督导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2011年共为5户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办理即征即退增值税1527.41万元,为14户节能减排企业免征增值税562.37万元;为2户节能减排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14.33万元。另一方面,该局健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监控力度,定期抽样检测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废渣掺兑标准和环保排放达标证明,按年进行清算,严厉查处和打击骗取税收优惠的偷税行为,一经发现问题,立即停止该企业优惠政策的执行,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同时,加强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税收征管,2011年对26户从事黏土实心砖瓦厂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58.86万元,有力推动该类企业加快淘汰关停或生产转型步伐。
开展节能减排税收政策执行效应分析。组织全市国税系统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应分析活动,调研分析政策在执行落实、效应发挥、难点问题等方面情况,撰写了《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效应分析》调研文章,为努力建立健全税收促进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建言献策,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税收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王凯 叶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