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正式启动三类人员参保工作
7月27日,记者从市直集体企业职工、五七工、家属工参保工作会议获悉,经过前段时间的认真筹备和宣传发动,目前,我市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参保工作,开始进入办理参保阶段。这标志着我市正式全面启动三类人员的参保工作。
会上,学习了《黄冈市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市人社局相关领导就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记者了解到,此次参保人员应具有黄冈市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11年6月30日前已经达到或者超过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且目前尚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原工作单位所在地与现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纳入现户籍所在地参保范围。2010年12月31日之前户籍已迁出黄冈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中央在黄和省属企业同类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当地参保范围;曾经与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同类人员可参照执行。本次参保属于一次性政策,2011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
此次办理参保工作一般程序为:个人申请、资格初审、资格审批、办理参保缴费、办理退休、完善档案等几个步骤。整个参保工作坚持个人自愿、权力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参保人员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原始凭证。
据了解,具体相关详细信息,将会在黄冈日报、黄冈电视台、市县两级人社部门网站发布。(肖复苏 樊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