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肾移植术抗排异治疗费用限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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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6日发表
为提高肾移植术后病人抗排异治疗待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对《黄冈市医疗保险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费用限额管理试行办法》中的费用限额和报销标准予以调整。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按术后时间确定每日费用限额标准为:第1-30天384元,第31-90天306元,第91-180天262元,第181-360天216元,第361-1080天180元,第1081天以后147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报销比例为80%,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报销比例为60%。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人员,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按照上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继续报销。
此次政策调整既适应了肾移植术病人的要求,又体现了人社部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让肾移植术病人分享社会发展成果。(丰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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