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采取四项管控措施确保污染物减排30以上
9月3日,我国将在北京举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作为此次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核心区域之一,我市将在8月20日至9月4日期间,通过采取燃煤污染控制、工业排放控制等四项管控措施,确保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同比减少30%以上。
燃煤污染控制。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未达标的燃煤锅炉一律暂停运行,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一律暂停使用,三河电厂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减少排放污染物50%以上。全市现有实心粘土砖瓦窑一律停止生产。
工业排放控制。参照去年APEC会议期间的停限产企业规模,全市停限产企业将达到1000余家,企业要逐个签订停限产承诺书。做到不能稳定达标的各类涉气企业一律停止生产,钢铁、水泥、玻璃等高架点源,一律减少排放污染物50%以上,其他涉气企业减少排放污染物30%以上,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序暂停生产。
机动车污染控制。与北京市一样,市县建成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全面禁行黄标车,全市域停驶运输土方、渣土等扬尘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农用柴油车,全面禁止外埠重型卡车驶入市区。加强对车辆尾气排放检测和进京车辆查验、疏导、劝返,严禁达不到国III排放标准的车辆进京,并开展油品质量和油气回收执法检查。
扬尘面源污染控制。我市计划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全面停工,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停产,对裸露土地严格采取洒水、覆盖等抑尘措施。加大建成区清扫保洁冲洗力度。严厉打击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等各类露天焚烧行为,市县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严禁燃放烟花爆竹。